「基督生命堂」的罗马书 (音频)

之十四:罪作王叫人死,恩典作王叫人得永生

May 31, 2015

在人的堕落犯罪与基督的救赎恩赐背后有人难以测度的属灵因素,唯有圣经将此奥秘启示。当人犯罪之后,叫人无法来到神面前的其中一个主要理由就是在他那被定罪的灵性里,不能明白神赐之恩典所产生的美善之事远胜于罪所产生的邪恶之事。在一个自己要偿还罪债,担负过犯的堕落信念里,人越走越迷路(离神的救赎更远)。首先,我们要明白罪临到人不仅仅是人直接犯罪而言。人与生俱来本有原罪。当圣经说:“罪是从一个人(亚当)入了世界”,这本身已经告诉我们人还未有罪行却有罪恶的实在光景了。试问:人怎能在没有明显的恶行就有了罪呢?圣经确实告诉我们说,万人在亚当里都确实已经犯了与他同样的罪(都犯了罪,也在亚当的罪上有份)。死亡(灵死,肉身也会死)也因此临到了万人。倘若我们单以人借着意志与行为犯罪才算为有罪,那我们就不能明白罪恶背后的属灵遗传性质是过于我们人性所能参透的。因此,人就会倾向透过自己的意志与所认为的善念善行来偿还自己的罪,反倒更显出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神在基督里的救赎恩赐叫人在完全不能自救与自爱的光景里临到那相信之人,以此称人为义,那也是毫无人为的因素在里头,因为是全然出于神主权性的恩典,并没有人任何的参与或功德在其中。在20世纪其中最出名的教师,钟马田说:“看看在亚当的你,你什么都没有做,却被称为罪人。看看在基督的你,你什么都没有做,却被称为义”。这两者必要有平行之处,否则我们的救恩神学就会有了欠缺点,以此削弱我们在恩典中能看见的荣耀与享受的喜乐。今天有许多信徒站在恩典中却无法享受恩典的能力多半是对这平行的真理存有误解或疑点。有些甚至认为人在出生时那童贞纯洁的生命是无罪的,唯有犯了第一次罪的时候才算有罪。这根本是否定原罪,间接教人以自力拯救的教导。我们要明白:神的恩典大于人的过犯,圣灵的能力大于人的意志。那个能透过十字架替代我们的罪,称我们为义的神,祂也能借着圣灵使我们在恩典中成圣。但我们要享受这成圣的能力是必定与我们对基督恩典的优越性质清楚认识。纵然我们的软弱在神的律法(真理)的光照之下是多么的显然,神恩典的运作是跨越我们那认为丑陋的软弱过犯,将我们在自己的过犯中看见神浩大之恩,也在这大恩中懊悔。那真是从十字架来的恩典不会让我们留在定罪控告中,也不会给我们余地放纵。那么,是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能够蒙神的大恩呢?不然。因为恩典的出发在于基督的受死(十字架),白白赐给那相信(接纳)之人。在此我们要晓得宗教的基本信念没有『死』,只有修行。宗教里没有『恩典』,只有功德与人所定出的善意准则。由此可见,宗教不能将人的心灵带入因承认自己的罪而得见浩大之恩,以至在心中真实的爱神。确实上,不与基督同死和信靠恩典的基督信仰也是一种的宗教,是将人带到捆绑的。那就如被律法要求的行善,或是要得见神迹才能相信神的爱,这类的信念根本无法给人自由喜乐。确实上,人被定罪不是因为他犯罪,乃因他不能接受恩典。信徒不能胜过罪不是因为自己的意志不够,乃是没有经历恩典中的更新与能力。事实上,神的恩典能提升祂的子民达到的境界是人类即使没堕落也达不到的,因为那被恩典救赎的子民爱神的性情绝对胜于完美的被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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